|
4月3日,宿松县人民法院通过视频开庭,连线看管所审理一起偷窃案,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惩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13日晚,被告人梅某某、喻某某驾驶一辆白色货车,行至宿松县五里乡五里村路河组邓某某家牛棚四周,将牛棚里的1头水牛和3头黄牛偷走,后运至被告人喻某某家藏匿。经宿松县价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的4头牛代价人民币54000元。 2019年10月18日,宿松县公安局民警在湖北省黄梅县蔡山镇将被告人抓获。据被告人供述,其在安徽省宿松县打工时知晓被害人家有几头牛,遂于10月13日晚开小货车分两次将4头牛偷走。案发后,公安构造将被盗的4头牛发还给了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梅某某、喻某某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奥秘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庞大,其行为已组成偷窃罪,且系配合犯法,公诉构造指控被告人梅某某、喻某某犯法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指控罪名创立。案发后,两名被告人如实供述了本身的犯法事实,是率直,依法可以从轻惩罚。 综上,按照两名被告人犯法的事实、犯法的性质、情节和对付社会的危害水平以及认罪立场,依法作出如上讯断。 (陈娟 记者 周国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