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财经 汽车 关注 科技 房产 图片 全国 视频

北京

旗下栏目: 北京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福建 安徽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重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重刑率24% “软暴力”案件占七成

来源:新闻门户     作者:华夏门户     浏览:次     发布时间:2019-12-06
摘要:11月8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7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去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今年10月30日,北京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30件592人(其中涉黑组织3个……

  11月8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7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去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今年10月30日,北京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30件592人(其中涉黑组织3个5件、涉恶案件114件、涉“保护伞”案件11件),一审审结83件345人;二审受理46件,审结43件。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83人,最高刑期25年,重刑率24%,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2.7亿余元。同时,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不认定恶势力6件。

  据介绍,从北京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来看,涉黑涉恶犯罪发生的区域、领域和行业特征明显。在市区,市场经济领域、新兴行业、重点地区的恶势力犯罪易发,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汽车和电子交易市场、房屋租赁市场、民间借贷融资领域等;在郊区,涉土地、矿产等资源密集地区、公共交通道路等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时有发生;黑恶势力还有向农村地区、向基层政权渗透的趋势,严重破坏基层政治生态。

  此外,与传统黑恶势力实施直接暴力行为不同,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手段趋于隐蔽,实施恐吓、威胁、滋扰等“软暴力”成为主要犯罪手段。从北京审结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来看,单纯实施“软暴力”的案件占七成,单纯使用传统暴力的案件约占二成,“软硬兼施”的案件约占一成。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蓝向东表示,此次专项斗争注重转变传统办案思路,探索形成“追缴罚没同步、公检法协同、审执部门联动”的“打财断血”工作机制。针对涉黑涉恶个案突出、类案共性问题,北京法院落实“一案一建议”要求,实现扫黑除恶司法建议全覆盖,助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责任编辑:华夏门户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Copyright © www.msgkpx.com 北京新闻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0021497号-9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