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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呼吁,对罪犯符聪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2年,符聪通过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得到的经济实力,依托宗族、同乡干系,纠集临高县临城镇、加来镇等地的社会闲散人员实施种种违法犯法勾当,慢慢形成以符聪为组织者、率领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3年4月,符聪指使近百人持械惠临城镇美台村恒辉搅拌站,暴力篡夺该搅拌站供料运输权,确立了以符聪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科权威和强势职位。 该组织成员人数浩瀚,主干成员根基牢靠,层级理解,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了寻衅滋事、存心伤害、开设赌场、聚众打斗、抢劫、强迫生意业务、敲骗财打单、存心破坏财物、犯科采矿、哄骗下层组织选举、明知他人犯法而辅佐逃匿等一系列违法犯法勾当,犯法事实多达39起。该组织通过节制内地搅拌站、把持纸箱销售,攫取犯科经济好处千余万元,用于维持组织的保留和成长,在临城镇、加来镇为非作恶,逼迫、蹂躏糟踏群众,独霸下层政权,称霸一方,严重粉碎了内地的经济、社会糊口秩序。 该案经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依法讯断符聪犯组织、率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存心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打斗罪,强迫生意业务罪,犯科采矿罪,敲骗财打单罪,存心破坏财物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等12项罪行,数罪并罚,抉择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充公小我私家全部工业。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答应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呼吁。罪犯符聪在被执行死刑前接见了明日亲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