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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医保专管员和村会计,胡某和潘某利用手中的“资源”,又找来李某相助,3人勾结捞钱,短短8个月,竟贪污、诈骗新农合医疗补偿资金131万余元。日前,3人分别被判刑6年至12年不等。 胡某是溧阳人,案发前担任新农合医疗管理办公室农村医保专管员,负责新农合医疗专管窗口;而潘某是该市某村委的会计。看着医疗补助源源不断地从自己手上发出去,胡某动了心思。去年8月22日至9月6日间,他谎称要为未办医保的父母及亲戚治病,叫潘某提供了5名村民的农村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又让朋友李某从网上购买了7份假外地就医资料。之后,胡某找人冒充村民的亲属,到溧阳3家医院农村医保专管窗口进行报销补偿,诈骗医疗补偿资金229858.02元。 去年8月至今年4月间,采用相似手段,胡某勾结潘某、李某,在自己负责的窗口进行报销补偿,贪污医疗补偿资金992490.79元。今年1月,潘某利用村会计的职务之便,在协助当地镇政府进行2011年度大病补助申报、审核及资金发放等工作中,伙同胡某、李某,以15名村民的名义,虚报大病补助,他个人代表村委签字盖章,贪污大病补助金9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利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骗取公共财物,同时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李某、潘某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和诈骗罪。胡某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李某、潘某是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 法律界人士同时认为,此案也暴露出农民医保补助管理上有漏洞,政府千方百计为农民着想,广泛推行新农合医疗补助制度,但在有关管理环节上,还要进一步健全起来。 (周超 芮伟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