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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西举行江西省高考综合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 9月15日,江西举行高考综合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郭杰忠,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刘菊娇,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刘雪平,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徐峰出席发布会,介绍《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黎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江西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黎峰: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我省作为全国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7个省份之一,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今天,我省和其他6个省份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郭杰忠先生,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刘菊娇女士,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刘雪平女士,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徐峰先生,请他们介绍《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 下面,先请郭杰忠厅长作介绍。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郭杰忠: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各位媒体朋友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这里,我就《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研制过程 《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需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系统部署。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系统安排。 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需要。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总体方案》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紧扣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总体方案》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其任务之一就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 三是落实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任务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近年来,我省按照“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方向,围绕科学选才和公平选才的主线,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多方面探索。2015年,我省正式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2015年12月17日,省政府颁布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这次启动的高考综合改革,就是落实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改革步骤和要求,教育部确定我省作为全国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7个省份之一,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教育厅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学习领会《总体方案》《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借鉴前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成功经验,充分考虑我省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教研部门,本专科高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以及有关学生家长等各方面的意见,制定完成了《实施方案》,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通过后,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省人民政府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后,正式印发执行。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