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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再添新兵

来源:新闻门户     作者:华夏门户     浏览:次     发布时间:2023-06-03
摘要:近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鼓励非金融企业发行具有权益投资属性的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新品种权益出资……

摘要:近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鼓励非金融企业发行具有权益投资属性的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新品种权益出资型票据。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旨在扩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金用途,继续加强对权益类产品的投资引导。 通知显示,通过该类工具募集的资金,可用...

  近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鼓励非金融企业发行具有权益投资属性的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新品种——权益出资型票据。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旨在扩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金用途,继续加强对权益类产品的投资引导。

  通知显示,通过该类工具募集的资金,可用于投资基金出资、参股型股权投资、参加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直接支付并购价款、偿还银行并购贷款等。暂时闲置的资金还可用于购买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

  募集资金可用于股权投资

  近日协会对《并购票据信息披露表》进行整合升级,修订形成《权益出资型票据信息披露表》。业内人士称,权益出资型票据产品与一般债券产品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募集资金用途,可以用于权益类投资。

  根据披露表的相关规定,权益出资型票据工具募集的资金可用于参股型股权投资,但需披露投资标的过往及与其分红情况、控制力、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影响、退出方式等。该类募集资金还可用于向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增资。

  募集资金亦可用于基金及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出资,但注册时拟投资基金须已在相关部门完成登记备案相关手续。

  此外,该类工具募集的资金可用于直接支付控制型并购价款,或偿还并购类信托等间接方式支付并购价款。亦可用于偿还银行并购贷款。

  根据规定,募集资金用途须合规,资金用途不得违反《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发行人需承诺,募集资金不用于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但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协议转让等股权交易除外。

  “权益出资型票据作为一种股债结合产品,主要是为了扶持股权投资,鼓励创新创业。”北京某外资投行债券发行人士对财联社表示,在资金用途上,权益出资型票据可比照发改委和交易所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双创债)。

  据万得数据显示,截止目前,沪深两个交易所挂牌的双创债在70只左右。

  业内人士指出,相关部门在早期通过设立债券产品,支持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对创业创新和实体经济的投资,但通过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一直存在资金成本和期限等硬约束,并不能完全满足长期投资和创业资本的需求。

  此后虽然此类债券发行主体范围有所扩大,但产品发行规模增加的并不明显。此次再次整合升级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满足发行人权益投资需求。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须防期限错配风险及控制杠杆率

  通知指出,由于权益投资用途的中长期属性,企业原则上应发行中长期限债务融资工具品种,以降低期限错配风险,提升企业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若募集资金的用途为偿还银行并购贷款,发行人可适当发行短期限产品,但应合理考虑产品期限的匹配度,拟偿还的银行并购贷款的到期日应早于短期限产品的到期日。

  通知同时强调要加强风险防范,严格控制权益投资杠杆率。主承销商应提示发行人综合考虑自身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充分披露和关注权益投资用途中自有资金与借贷资金、本次拟出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募集资金中用于权益投资的金额与公司净资产等比例,合理设置相关比例,严格控制权益出资杠杆率水平,加大风险防范力度。

  在具体比例方面,通知要求,除国家重大战略之外,募集资金用于权益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人本次拟出资总额的60%;主承应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就本次权益投资是否符合国家重大战略进行专项说明。若最终用途用于项目资本金,不得超过发行人拟出资本金总额的50%。

责任编辑:华夏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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