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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 部门节沐日布置的通知 国办发现电〔201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核准,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详细布置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礼拜日)、2月24日(礼拜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礼拜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礼拜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礼拜六)、9月30日(礼拜日)上班。 节沐日期间,各地域、各部分要妥善布置好值班和安详、守卫等事情,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划定实时陈诉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祥僻静安渡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1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