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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较公式 三倍日人为=加班人为的计较基数÷21.75×300% 双倍日人为=加班人为的计较基数÷21.75×200% 每小时加班人为=日加班人为÷8 更多说明 1、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加班人为的计较基数为劳动者地址岗亭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人为,不包罗年末奖,上下班交通津贴、事情餐津贴、住房津贴,中夜班补助、夏季高温补助、加班人为等非凡环境下付出的人为。详细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条约对劳动者月人为有明晰约定的,按劳动条约约定的劳动者地址岗亭相对应的月人为确定;实际推行与劳动条约约定纷歧致的,按实际推行的劳动者地址岗亭相对应的月人为确定。 (2)劳动条约对劳动者月人为未明晰约定,集团条约(人为专项集团条约)对岗亭相对应的月人为有约定的,按集团条约(人为专项集团条约)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亭相对应的月人为确定。 (3)劳动条约、集团条约(人为专项集团条约)对劳动者月人为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人为(包罗奖金、补助、津贴)的70%确定。 3、加班人为和假期人为的计较基数不得低于本市划定的最低人为尺度。今朝,上海的月最低人为尺度为248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