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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10月10日电(记者 郭其钰)记者10日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果真宣判富阳区富春街道金桥股份经济相助社原董事长金雪传贿赂罪、非国度事恋人员纳贿罪一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金雪传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充公工业120万元(人民币,下同)、罚金6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9年,金雪传为谋取不合法好处,多次送给杭州市拘留所民警陈明现金、车辆等财物,共计代价267万余元。2011年至2019年间,金雪传操作接受金桥股份经济相助社董事、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好处,多次收受余某某等人所送钱款共计305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金雪传为谋取不合法好处,给以国度事恋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组成贿赂罪。其操作接受农村下层经济组织董事、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犯科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好处,数额庞大,其行为已组成非国度事恋人员纳贿罪。 被告人金雪传讯断宣告前一人犯数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同时金雪传自愿认罪,并退缴部门涉案赃款,予以酌情从轻惩罚。据此,依拍照关法令礼貌,作出上述讯断。(完) |















